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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厦门招生考试中心关于领取2008年成人高考准考证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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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qianxi30
文章来源:高招办成招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0-7 9:24:06 【字体: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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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领取2008年成人高考准考证的通知 1.2008年成人高考准考证领取时间安排在10月7日——10月10日(上午8:00—11:45,下午2:30—5:30),考生凭报名回执单到各自的报名确认点(即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、集美大学成教院、厦门理工学院思明校区、同安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)领取。 2.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必须本人在准考证上亲笔签名(因工作忙请人代领准考证的考生,代领者不得代替签名,须转告考生由本人签名)。考生应认真阅读省高招办统一下发的《致成人高考考生的一封信》和《2008年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》。 3.考生凭本人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(或《军人证》)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,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(有详细地址),不要跑错地点。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。部队和执法部门的考生不得着制服进入考场。 4.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。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 5.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寻呼机和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、涂改液、修正带、书籍、资料、纸条等物品进入考场。严禁在身体任何载体上留有文字、字迹等并带入考场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 6.成人高考试卷分为网上阅卷和机读分卷考试(其中:专升本医学综合学科为全卷机读卡)两种形式,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和0.5mm黑色签字笔规范作答。 7.报考高中起点本科、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,数学科考试时可以携带简易计算器进入考场,但不得互相借用。其余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。 8.考生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到考点,考点学校不对考生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负保管责任。 9.考点的乘车路线详见厦门市招办网站《厦门市2008年成人高考考点乘车线路参考表》。 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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