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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http://www.xmjy.org   来源:厦门教育考试网整理  更新时间:2008-5-13 12:44:21  【字体:
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学校名称: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(院校代码:13890)。

学校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滩大道88号(邮编:536000)。

办学类型及层次:经教育部批准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全面支持下,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,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建立的本科层次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。

报名条件: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颁布的本年度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执行。

录取规则:

1、遵循公平、公正和公开的原则,实施 “阳光工程”,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2、按照普通类、艺术类、体育类分类分文理录取,本年度招生专业、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办公布。

3、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%。

4、对于进档学生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分科类分专业录取时,依照实考成绩优先的原则,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。实考成绩相同时,参考其它相关成绩进行录取。

5、对实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做退档处理。

6、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学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。

7、对于享受加分、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,学校认可,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成绩为准。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,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
8、对考生体检要求以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3]3号)为准。

9、体育类、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综合平衡,择优录取。

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: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;其中学位证书还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要求。

收费标准: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收费。

联系电话:0779-3968008 3968099传真:0779-3968097

监督电话:010-82317582,0779-3968016

网址:http://www.bhbh.cn  E-mail:bhbhzsb@buaa.edu.cn 
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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