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1.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应、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。
2.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。
3.学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。
4.各专业外语课程以英语为主,其它语种考生慎重填报。
5.报考考生须为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者,体检专业限报要求具体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6.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、色弱;建筑学专业要求入学后加试素描。
四、录取规则
1.调档比例为我院在当地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计划数的120%。
2.我院按当地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办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3.我院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,无志愿分数级差,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4.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有关文件执行。
五、奖学、助学办法
1.
为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激励学生全面发展,符合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。同时,结合我院实际,对全日制在校生实行综合测评奖学金制度,设立一、二、三等奖,每学期评定一次,在新学期开学后前三周进行。
2.为了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,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