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联系我们 | 广告合作 | 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
首 页 新闻中心 高 考 中 考 小 学 幼 教 家庭教育 职业规划 职业资格 学历文凭 考 研 公务员 出国留学 教师频道 政策法规 教育资源 雁过留声
您现在的位置: 厦门教育考试网 >> 高考 >> 招生简章 >> 统一招生 >> 信息正文
闽江学院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“绿色通道”的暂行办法
作者:xmjy.org   文章来源:厦门教育考试网整理  更新时间:2008-4-29 17:16:40  【字体:

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“绿色通道”的暂行办法
为保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,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,体现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的关怀,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
    学院计划内招收的、具有闽江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适用本办法(独立核算的办学单位经济困难学生“减、免、缓”交学费的实施办法由相应办学单位另行制定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)。
二、申请条件
   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有强烈学习愿望、暂时无法一次性交清学费的学生。
    三、审批程序
    1、由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本人向系部提出申请,原则上应当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“家庭经济困难情况”证明材料,领取《闽江学院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申请表》。
    2、各系在认真核查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审定,由系领导签章后报院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    四、申请及审批要求
    1、各系要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,严格把关,控制学费缓交金额的比例,确保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。
    2、困难学生申请“绿色通道”时,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,并在申请表中注明交清学费的具体时间。
    3、对于虚报夸大家庭贫困程度或开具假证明的学生,将取消其享受“减、免、缓”交学费的资格,并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
    五、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
 


   
  • 上一条信息:

  • 下一条信息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昵 称: *
    内 容:
    请您发表感言,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      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最 新 推 荐 更多内容
    最 新 热 门 更多内容
    相关文章
    闽江学院200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
    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2008…
    闽江学院2008年福建省招生计划
    闽江学院本科2008年分专业跨省招…
    闽江学院2008年省外招生计划安排…
   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计划…
  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计划
    2008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招…
   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08年广东…
   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08年外省…
    网站首页  -  关于我们  -  合作伙伴  -  广告服务  -  联系我们  -  友情链接  -  版权申明  -  网站地图  -  管理登陆
    主办:厦门教育考试网  协办:郭燕家庭教育研究所  承办:厦门教育考试网网络信息技术中心
    Copyright 2006-2008 © 厦门教育考试网·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Email:xmjyks@163.com QQ:83169202 联系电话:0592-8809498
    编号:闽ICP备06002436号